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电影《芬芳》 观后感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摄制,甘肃润田创意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主旋律电影《芬芳》自2019年9月6日在各大院线上映以来,收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落实好《中共甘肃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观看电影<芬芳>的通知》的要求,甘肃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我和我的老师——电影《芬芳》观后感”征文活动。活动由甘肃省教育厅主办,甘肃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甘肃润田创意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云途时代影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影方式
(一)扫码公益领票观看
《芬芳》影片出品、制片方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赠送120万张公益电影票,师生可通过扫码,在手机“移动电影院”APP在线观看电影。
具体流程是:
1.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领取观影券(为便于统计各地各校观看情况,各市州教育局转发文件时请转发相应二维码,各高校和厅直属学校师生扫描二维码1或二维码2,观影时间超过7分钟为有效观影)。
2.根据提示下载并进入“移动电影院”APP,点击进入“放映厅”即可观影(观影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先扫先得,领完即止。
(二)校园放映
硬件设施具备的学校可联系活动承办方,在学校礼堂、多媒体报告厅等处放映,方便广大师生在校内集体观看。
二、观后感征文活动
(一)征文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师生观影后均可参与。
(二)征文要求:围绕电影《芬芳》主题表达真情实感,体裁不限,字数为600-1500字,以word格式提交。
文件名为:单位+姓名+教师/学生,文章标题为黑体2号字,正文为宋体3号字,正文开头按照以下格式:
学校 姓名 年龄
职业\班级 联系电话
(三)报送形式:各地中小学征文作品由各市州教育局汇总后择优推荐。各高校、厅直学校作品由各校择优推荐。
各单位推荐作品电子版请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1074743574@qq.com。邮件名请统一命名为:芬芳+推荐单位名称。每个市州推荐30件、每所高校推荐10件、每所厅直学校推荐5件。
(四)奖项设置。奖项分为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
一等奖:每组3名,共计12名,每人奖金500元;
二等奖:每组6名,共计24名,每人奖金300元;
三等奖:每组9名,共计36名,每人奖金200元。
最佳网络人气奖:每组1名,奖金300元。
优秀奖共计80名,每人奖金100元。
(五)评奖办法。承办单位将组织省内有关文学与影评专家、学校优秀教师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同时,通过“甘肃教育国际交流”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投票,选出最佳人气奖。
(六)文章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文章一经录用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芬芳》是甘肃本土出品的主旋律电影,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教育意义。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活动作为立德树人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举措。以观影为契机,让主旋律文化入脑入心。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好此次活动。要通过公众号等途径广泛传播,积极组织扫描二维码观看。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师生集体观影并座谈,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结合自己的学习生活发表见解,积极撰写影评参加征文活动。
(三)承办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甘肃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
赵强 0931—8853158
甘肃润田创意文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杨含鹤 18394512369
宋 宁 13893135785
附件:《芬芳》移动院线二维码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电影《芬芳》观后感征文活动的通知-正文.pdf